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次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多久一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2、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3、A正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检查结果概述 本次安全检查覆盖了多个重要区域和关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消防设施及公共安全区域。经过细致检查,发现总体安全状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需整改的问题。具体检查情况 生产车间:安全通道畅通,但部分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需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员工操作安全。
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要认真检查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和防火设施的状况,春节期间关闭工地大门,切断施工电源,消除各类隐患,近期要特别做好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等重大事故源的监管,落实预防高处坠落、重大坍塌事故等各项措施,严防安全生产生产事故的发生。
检查内容和重点: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时间:从即日开始至9月30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哪些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哪些内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等十七部分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场围挡 市区主要路段(含机场、码头、车站)沿街工地围挡高度应不低于5m。市区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围挡高度应不低于8m。挡应采用砌块、夹板、瓦楞板、彩钢板等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硬质材料。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12个月内同一...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同一个企业同一个项目在12个月内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可以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0日至60日 )。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有二:其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二,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 ;搭设跨度10 m及以上;施工总载荷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摸板支撑工程。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适用于我国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是施工过程建筑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保障。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7)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哪些内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等十七部分内容。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场围挡 市区主要路段(含机场、码头、车站)沿街工地围挡高度应不低于5m。市区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围挡高度应不低于8m。挡应采用砌块、夹板、瓦楞板、彩钢板等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硬质材料。
6、分为优70分及其以上;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等级的划分原则是: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规定得分标准,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优良。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成都市为了维护建筑工地的秩序,提升施工文明程度,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发布时间: 202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