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向某建筑(某施工企业向某建筑材料供应商)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思路及方法
【解决方案】通过对A公司业务方式及特点进行筹划,帮助A公司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独立核算的个人独资企业B,体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个人独资企业给主体公司开具相应的发票(建筑设计,劳务服务)普票,主体公司给个人独资企业汇款,实现三流合一。
选用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方式是处理建筑劳务公司高所得税压力的最好方式。例如建筑服务公司能够先更改收益种类,把薪水、人力成本、奖励金变为主营业务收入,让公司享有低征收率。在建筑劳务公司,不缺个体承包人。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
借助税收优惠政策来合理节税。建筑施工类企业有时候可以直接利用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筹划,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节税效果很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减轻该类企业的纳税负担。因此,建筑施工类就需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及时跟进和了解,以便以此实现节税预期。
税收筹划,合理避税方案 头像! 建筑行业特点对大部门建筑工程行业来说,税收行的无票支出的情况较多,主要体现在: 劳务人员工资; 采购建筑材料等物品; 临时租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
建筑施工周期都比较长,又需要大量合同工和临时工,对其中的一些人劳务费、分包费等需及时获得相应发票作为税前扣除。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
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持续发展在施行“营改增”政策之后,给建筑施工企业所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纳税费用的支出,解决了以往建筑企业中所存在的纳税筹划难问题。
.3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是建筑企业有效应对“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的有效手段。建筑企业可以适当的提高招投标报价,以降低税费的不确定性。“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使得增值税的范畴得到了一定的扩展,因此,建筑企业必须要提高税费计算分析的专业性和全面性,以保证招投标报价更加精准[4]。
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将不能直接代扣代缴增值税,而直接由建筑施工企业在当期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此时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并不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施工企业,也即缴纳增值税在前,收取工程款在后,有时滞后时间比较长,这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程度。
强化现金流管理,合理安排工程结算进度 “营改增”政策的实行为建筑业现金带来越来越多的支付压力,在此情况下,企业应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制定可执行性强的资金策略,使得企业保证足够的现金流,从而降低支付压力。
面对营改增后工程计价的新变化,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和建议: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二是合理利用税收政策,通过合法的税务筹划来降低税务负担;三是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确保企业合规经营。综上所述: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中不存在抵扣的是人工成本。
建筑施工企业对外出借资质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1、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法律分析: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出借资质处罚标准如下: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对于借用他人资质者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 2024-07-28